希臘神話中普羅修斯(Prometheus)盜取天火,帶給人類文明和幸福。但對曾為埃及王子,熟讀戰爭歷史的摩西來說,火更代表毀滅:古代用火攻城掠地,堅壁清野,火燒連環船,火是戰爭的利器。
摩西看見焚而不毀的荊棘,同時也聽到上主的聲音。「不要近前來。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出3:5) 在美國洛杉磯參加埃及正教科普特教會(Coptic Church) 崇拜,領聖餐時信徒都脫了鞋趨近聖桌:「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出3:5)
曠野牧羊的摩西,此刻離開了王宮的權力富貴、臣僕簇擁,來到孤寂荒涼,沒有地標的曠野。仰視北斗,千萬年就在那裡為旅客導航。星空恢宏渺渺,埃及帝國祇是滄海一粟,蜉蝣一現。他想起上主曾應許先祖,後裔將如星宿繁多:「我是你父的上帝,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出3:6)
焚而不毀的荊棘,令他想起那火把:上主和先祖亞伯拉罕立約當晚:「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創15:17)這立約儀式,立約的雙方行經切開一半的祭牲,表示若然爽約,就像祭牲被剖開,以生命為證,立約是切約。火把代表上主的臨在。在會幕和聖殿有不滅的火的祭壇,以色列人第一次獻燔祭時,火從天而降,每天早晚獻上祭牲的脂油,使祭壇上的火不熄滅,人若獻祭必須在獻壇點火,否則視為獻凡火遭擊斃,亞倫兩個兒子拿達和亞比戶因獻凡火死了。(利10:1, 2)夜幕低垂,祭壇熊熊的火,表示上主的同在。
焚而不毀荊棘,是一個神蹟,顯出上主的神聖可畏,「不要近前來。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這神蹟使摩西定神聆聽他的差遣,帶領為奴的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上主第一次在聖經稱他們為「我的百姓」:「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受督工的轄制所發的哀聲,我也聽見了。我原知道他們的痛苦,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出了那地,到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故此我要打發你去見法老,使你可以將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出3:7-10)
焚而不毀的荊棘為何不被焚毀呢?立約的火把、祭壇不滅的火,代表上主的臨在,聖潔和超越,屬於另一個世界。但摩西看到這超越神聖的火,竟然在人世間視為粗鄙的荊棘共存;朽壞凡軀,亦能參與永恆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