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倍感動的靈
2024-02-11 | 王下2:1-15

任卓賢教授
  • 本院教授

王下二9「以利沙說:『願感動你的靈加倍地感動我。』」

列王記下二章1-15節記載了以利亞交捧以利沙事件。這事件在舊約中份外重要,因這是唯一一次先知交捧接捧的清楚記載。以利亞將要被接升天的時候,他三次用相同的語句吩咐以利沙「可以在這裏等候」(二2, 4, 6 ),而以利沙也三次以相同的語句回答:「我必不離開你」(二2, 4, 6)。經過三次的試驗以後,以利亞問以利沙的願望,而以利沙則說出這句一直感動著千萬信徒的壯語:「願感動你的靈加倍地感動我。」(二9)。

我們會問,這句是甚麼意思?甚麼是加倍的靈?為何要加倍的靈?按字面的意思,當然我們會說這是以利沙的志氣,要比以利亞更出色,要做他的雙份。但若將經文放在當時古以色列繼承權的處境下看,加倍的靈是雙份的意思,而當時只有長子─即合法承繼人─才能有雙份的分配(申廿一17)。因此,這裏以利沙所求的是合法承繼人的名份。

今日我們不一定會有加倍的靈,加倍的恩賜,但我們卻與以利沙一樣,擁有合法承繼人的名份。我們都擁有上帝兒女的名份,也是天國的承繼人。願昔日感動以利沙的上帝,今日繼續感動我們,珍惜我們基督徒這尊貴名份,在世界為上帝作鹽、作光、作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