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傳道書》3章1節至15節
2021-01-01 | 傳3:1-15

王珏
  • 本院助理教授

「事務」:希伯來原文為hefets, 主要的意思是「渴望」或「喜悅的(事物)」,是一個情感性字眼。細閱《傳道書》3章1至15節充滿情感的內容,相信譯作「天下每一渴望都有定時」更恰當。傳道者以十四對人所渴望及不渴望的情境作對比,帶出人生無常、總有起落的道理。有經歷過生死、愛恨、得失、哀樂的人,或多或少都會慨歎「世事又豈能盡如人意?」細閱十四個對比,我們看到渴望的事情往往都不在人的掌握中,總涉及一些天時、地利、人和的因素。或許我們可以積極追求,可是我們不一定得到,但是我們總要追求 (9–10節)。在無法積極追求的情況下,我們也得承認自我限制,未能滲透萬事 (11節),只能學習被動地等候。等候是一種屬靈的功課、一個反省的空間、一個人性的提煉、學習交託和信靠那「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的上帝 (11節)。

在此與大家分享由神學家雷茵霍爾德·尼布爾所寫的《寧靜禱文》,共勉之(以下是維基百科收錄的洪宋弦的譯文): 「神啊,請賜與我寧靜,好讓我能接受,我無法改變的事情。請賜與我勇氣,好讓我能改變,我能去改變的事情。請賜與我睿智,好讓我能區別,以上這兩者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