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

就读于崇基学院神学院的大部份同学,皆获所属宗派或堂会财政支持;攻读香港中文大学学位之同学除可申请政府贷款外(详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学生资助处),哲学硕士及哲学博士之研究生更可申请担任研究助理之工作。

另崇基学院神学院亦获得中华基督教会香港区会、崇真会救恩堂、美京中华基督教会、圣公会圣多马堂、圣十架堂、多位校友及支持崇基学院神学院之主内同道捐出奖助学金多项,除部份用作资助经济上有困难之同学外,亦用作奖励同学在牧养、事奉、服务、教会合一、群体生活、课外活动、学业灵命等各方面有突出表现之同学,亦有特别资助同学往北美实习及鼓励女同学接受牧职之奖学金。

男女各一名,获同学选为最具牧者心肠者。

奖予一名最具牧者心肠同学。

攻读全时间制神学课程,修业满一年或以上,获崇基学院神学院教员会推荐者。

学业及灵命、承担及投入方面均有杰出表现之学生。

资助准备在内地事奉之内地学生到本院攻读硕士或以上课程。

品学兼优而毕业后愿意在香港或内地担任牧职。

给予在教会合一、信徒合一事奉上有积极表现,或对教会合一有特殊负担的一位同学。

奖予一位在教牧科表现之优异的同学。

奖予攻读第一个神学学位之学士或硕士学位者,而该生毕业时年龄超过四十岁(以神学日为准)。

努力学习,积极参与群体生活及其他课外活动。

颁予本年度毕业论文成绩最佳之同学。

颁予文化及宗教研究系一或数名过去数年成绩最优异而品行良好之结业同学。

各系每级于过去一年成绩最优秀之同学。

一位愿意在毕业后全职事奉而在学业及参予群体生活方面有良好表现之同学,财政上有需要者优先考虑。

奖予具敬虔与爱心,并于日常讲道及教会事奉有优良表现的神学生。

颁予一至两位神学生,愿于毕业后作传道委身事奉。

一位学习认真并积极投入校园生活,有经济需要者而非宗派教会支持之神学生。

一位对崇基学院及崇基学院神学院之活动,积极参与并有经济需要,有志于毕业后而从事神职工作者。

学业成绩良好,平均积点不低于2.7而财政有缺欠之神学生,得奖者需于毕业后全职事奉不少于两年。

奖予非一年级或毕业班而学业成绩优异、具领袖才能及有发展潜质之本科生,该名学生并有机会获续发奖学金一年。须由老师提名,然后再经崇基学院之委员会面试后选出。

一位有经济需要的同学,但成绩平均积点需达2.5或以上。

一位在学业、灵命及牧会心志上均表现优异的同学。

一至两位在攻读院牧课程取得优异成绩,并愿意毕业后参与院牧或教牧事奉者。

一位毕业论文(范围:系统神学/基督教教育)成绩最佳者。

颁予在中国基督教及相关科目表现出色之学生。

资助于本院就读长期及短期课程之学生,及参加本院举办之学术会议之学者。

成绩优异而又有志服侍弱势社群或关心瘾好者事工的神学生。

奖予一位圣经科表现优异同学。

奖予一位内地同学,在品格、学业、事奉心志及参与神学院生活皆有良好表现者。

奖予一位毕业后委身海外宣教学生和一位宣教科目成续优异学生。

成绩优异、具委身心志及毕业后愿意回国内教会事奉的中国内地同学。

奖予三位优秀毕业论文同学,研究范围:基督教与中国亚洲宗教、文化之关系。

奖予一位教会历史科表现优异同学。

奖予一位积极参与崇拜及圣乐事奉之优异生。

奖予一位修读有关灵修科目成绩优异或推动灵修活动有卓越表现之学生。

资助校友在本院进修。

鼓励具奉献心志的香港青年基督徒接受全时间神学训练,资助入读本院神道学硕士或神道学学士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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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予一位积极参与促进香港社会公义行动或撰写有关本地社会公义议题的学术文章之学生。

奖励一位讲道学科上之优异表现同学及举办释经讲道研讨会,或添购有关推动讲道学研究的书刊或资讯产品。

奖予一位学业成绩优异,具备多元恩赐(如:语言、音乐等)并积极以其恩赐服侍教会及人群之学生。

奖予一位学业成绩优异,在多方面显出领袖才华,并于其教会或实习教会得到高度评价之学生。

(一)对象为在本院就读神道学硕士、神道学学士的中国内地学生。在学期间成绩优异、投入神学院群体生活、具委身心志及毕业后回国内教会参与牧职事奉;或
(二)对象为在本院就读的神学硕士或神学博士的中国内地学生。在学期间成绩优异、投入神学院群体生活、具委身心志及毕业后愿意回国内参与神学院校事奉,训练牧职同工。
鼓励全时间进修神学同学,有经济需要,由崇基学院神学院教员会推荐。

资助在崇基学院神学院就读的中国内地神学生,必需修读神道学学士、神道学硕士、教牧学硕士、神学硕士或神学博士学位课程全时间学生,受助人必需递交内地教会或神学院推荐信,确定该单位要求受助人于完成神学院学业后尽快回到该单位服事。